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

一、服務對象

(1)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時,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15歲以上(或國民中學畢業)之求職者為服務對象。

(2)經職業重建窗口人員評估具就業動機與意願,且生活自理能力無虞之身心障礙者或職場適應困難之身心障礙者。

(3)經就服中心相關單位轉介具工作意願之身心障礙者,或職場適應困難之身心障礙者。

(4)需要協助申請與轉介職務再設計及輔具補助之身心障礙者。

(5)願意提供工作機會且適合身心障礙者之廠商。

二、申請辦法

(1)至職業重建服務窗口進行申請職業重建服務

            1.彰化縣政府勞工處8樓服務台或勞工福利科

            2.彰化縣各鄉鎮就業服務台

            3.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及各承辦單位

(2)經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後轉介支持性就業

三、聯絡窗口

         https://labor.chcg.gov.tw/01intro/intro05.asp

(1)彰化縣政府勞工處-勞工福利科(職重個管專線)
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

(04)753-2485
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楊小姐

(04)753-2487
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陳小姐

(04)753-2486
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王小姐

(04)753-2490
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陳小姐

(04)753-2637
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廖小姐

(04)753-2491

(2)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
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林先生

(04)8963-820#111
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賴小姐

(04)8963-820#170

支持性就業服務員/張先生

(04)8920-970#10